• 档案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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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约项目办理材料
  •   一、档案查阅
      1.查档单位开具的查阅档案介绍信,加盖查档单位公章,申明查阅事由,注明指派查档人姓名、身份证号、政治面貌及查阅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2.查阅档案介绍信中指派查档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出示)。
      备注:
      1.仅限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查阅存档人员档案。
      2.查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当2人以上,一般为中共党员。
      3.查阅3人(含3人)以上人事档案,应附上加盖查阅单位公章的查档名册原件。
      4.如需查阅纸质档案,请务必提前预约。
      二、档案借阅
      1.本人身份证(出示)。
      2.社、医保中心开具的借档函。
      备注:借出未归还的档案,如需再次借出,须待档案转回后方可再次办理借出手续。
      三、档案材料借用
      (一)就业报到证借用
      1.本人办理: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办
      (1)当事人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全文手写,内容含委托事由、受托人信息、委托人与受托人关系等内容,并有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签字及手印。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出示)及复印件。
      (二)预备党员档案材料借用(仅用于预备党员转正)
      1.当事人党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出具介绍信(借函)原件,申明事由、指派的专人信息。
      2.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介绍信(借函)中指派专人的身份证原件(出示)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及时间
      (1)办理地点
        总部: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5层
        省档案馆分库房:闽侯县上街镇明德路2号福建省档案馆3层
      (2)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统一规定调整):
        总部:冬季( 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夏季( 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省档案馆分库房: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30
      友情提示
      1.上述未注明“复印件”的材料均为原件,注明“复印件”的材料请出示原件核对。
      2.上述信息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