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服务网上预约
  • 预约项目:
  • 集体户口单页的借出与归还
    打印户主页复印件
    档案转入
  • 预约时间:
  • 预约时段:
  • 办理人身份证号码:

  • 请准确填写办理预约项目人员的身份证号(15位或18位)
  • 目前预约情况:
  • 预约情况反馈
  • 预约项目办理材料
  •   一、集体户口单页的借出与归还、打印户主页复印件
       办理材料:
       1.借用集体户口单页原件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福建人才大厦4楼服务大厅预约专柜办理。
       2. 打印户主页复印件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单页原件到福建人才大厦4楼服务大厅预约专柜办理。
       特别说明: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委托人全文手写委托书1份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二、档案的转入
       办理说明:请办理人员按以下所写要求持相关办理材料到福建人才大厦4楼服务大厅预约专柜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须持委托人全文手写委托书1份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办理; 档案寄达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后,还需根据人事档案管理中心审核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档案缺失材料办理建档手续。
       现就业单位所在地在福州地区的
       类型一:原档案管理单位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需出示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原单位离职证明材料原件;
       3.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原件;
       4.在福州地区社保缴交证明(现单位);
       5.档案转入申请表(点击下载表格,打印并填写好相关内容后到现场提交)。
       落实就业单位且户籍地在福州地区的
       类型一:原档案管理单位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需出示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原单位离职证明材料原件;
       3.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原件;
       4.现单位社保缴交证明;
       5.福州地区户口本复印件;
       6.档案转入申请表(点击下载表格,打印并填写好相关内容后到现场提交)。
       类型二:原档案保管单位为人才中心的,需出示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现就业单位劳动合同原件;
       3.现单位社保缴交证明;
       4.福州地区户口本复印件;
       5.档案转入申请表(点击下载表格,打印并填写好相关内容后到现场提交)。
       户籍地在福州地区的省直和中央在闽机关、省属和中央在闽事业(国有企业)离职人员的,需出示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原单位离职证明材料原件;
       3.福州地区户口本复印件;
       4.档案转入申请表(点击下载表格,打印并填写好相关内容后到现场提交)。